当孩子两三岁的时候,出现了最初的自我概念,开始出现“给我”、“我要”、“我会”、“我自己来”等自我独立意向,如果这时幼儿的独立活动要求得到满足和成人的支持,将开始建立自我肯定情感,相反则容易产生退缩行为。大多数活动,包括学习,对于幼儿来说都是新鲜而有趣的,那么厌学情绪是怎么产生的呢?这很可能是成人喜欢以“简单的命令”使然,孩子容易因此对劳动和学习产生对立情绪或厌恶心理。
美国心理学家曾对1500位儿童进行长期追踪观察,30年后发现20%的人没有取得什么成就。与其中成就最大的20%的人对比,发现最显著的差异并不在智力方面,而在于个性品质不同。成就卓著者都是有坚强毅力、独立性和勇往直前等个性品质的人。可见孩子的独立品格对成长和成材是何等重要。
独立性是指一个人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它是社会生存及进行创造性活动必备的心理品质。幼教专家指出,生存教育的根本在于培养独立性,包括独立意识和独立能力,重点培养自理生活能力。独立性的培养必须从小抓起。
一是,要求“摆脱成人控制”。
2―3岁幼儿自我意识开始萌芽,言语和动作的发展迅速,对周围世界的认知范围扩大。他们喜欢到处看到处摸索,不要成人抱着,甚至不愿让人拉着手走路。他们已经能表达自己的意愿,对成人要他干的事,往往回答“不”。对自己要干的事又说:“我会,我自己来。”
二是,由于手脚动作还不十分协调,走或跑容易跌倒,用杯喝水会泼翻,用勺吃饭会洒在身上。
这些现象通常被认为“不听话”、“犟”。
三是,渴望与同龄伙伴交往。交往是幼儿的一种发展性需要,2-3岁的独生子女尤其明显。他们特别喜欢与邻里的小孩子玩,甚至会说“没人陪我玩,没劲”等。而父母往往以不放心、不安全为由限制他的交往。
四是,2-3岁的幼儿对自已有点会但还不熟练的事情最感兴趣,喜欢自己反复做,如反复摆弄某一类玩具,重复进行一种游戏等。
家庭是培养幼儿独立性的首要场所
任何一个孩子,无论是独生还是非独生,都是由于父母的教育和环境的影响,才形成了不同的人格品质和能力的。独立性同样不是与生俱来或自然形成的,而是后天塑造的结果。
三岁宝宝的独立表现
首先,珍惜幼儿自我独立性意向
当孩子二三岁的时候,出现了最初的自我概念,以第一人称“我”称呼自己,开始出现“给我”、“我要”、“我会”、“我自己来”等自我独立性意向。心理学家指出:当幼儿的独立活动的要求得到某种满足或受到成人支持时,幼儿就表现出得意、高兴,出现“自尊”、“自豪”等最初的自我肯定的情感和态度,否则就出现否定的情感和态度。因此,我们必须十分珍惜幼儿的独立性意向,给予热情鼓励和支持,使独立性不断发展。
父母要根据孩子独立性的表现,抓住2-3岁这个关键时期,因势利导地培养其生活自理能力。“自己的事自己做”,包括用杯喝水、用勺吃饭、小便、穿鞋袜、收拾玩具等。若错过时机,形成依赖和懒惰的习惯,改正就难了。
其次,不要过度保护孩子
在欧美国家父母非常重视孩子独立性的培养,推崇“个人奋斗”、而不是依赖父母和其他人,他们主张从小就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孩子一出生就让他独宿一室,极少与父母同住。孩子刚学走路时,跌倒了,让他自己爬起来。
在我国,目前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往往导致父母对孩子过度珍爱,这就产生了过度保护和过多限制的问题。为了安全和其他原故,很少给1岁内的孩子提供练习坐、爬、站立、行走的机会。孩子醒着时经常抱在怀里,或经常让他们躺在床上,或坐、站在带围栏的小床里。这种过度保护和过多限制实际上剥夺了孩子主动探索和认识外部世界的机会,阻碍了他们的心理发展。父母应了解幼儿心理发展特点,不要压抑幼儿独立性活动意向,解放他们的手脚,让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培养他们的独立自主性,为形成良好个性打好基础。
再次,采用适当的教育方式
注意对孩子说话的口气和方式,要认真听孩子讲话,使孩子感到你在尊重他。孩子吃饭不要硬逼,让孩子做事尽量不用命令的口吻。不要当众斥责孩子 “不争气”、“笨蛋”、“没出息”等,这样会深深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孩子,尊重孩子的人格,并非是娇惯孩子。事实证明:受到父母充分尊重的孩子,大多与父母非常合作,待人友善,懂礼貌,举止大方,自我独立意识强,心理学家认为这是孩子受到应有尊重的良好反应。民主型教养方式有利于孩子独立性的培养,家长不可以将自己的观点和要求强加给孩子,剥夺孩子独立解决问题和自我发展的机会。
另外,从兴趣上培养
让孩子们做任何事情都要避免简单的命令,防止他们对劳动产生对立情绪或厌恶心理。幼儿对游戏活动有强烈的兴趣,让幼儿做些象征性的劳动时,要尽量游戏化,这样他们就会以极大的兴趣积极参加,如果能经常地坚持训练,他们就会逐步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独立性和勤劳、不畏艰苦是密不可分的,不爱劳动,害怕艰苦,怎么能够坚持独立性和自主性呢。